妈妈100论坛,是专为准妈妈和新妈妈开设的母婴交流论坛。在这里妈妈们可以交流育儿心得、分享生活感受、沟通情感友谊。同时,妈妈100论坛会根据妈妈们在坛子中的活跃度累计丁丁豆,丁丁豆能够兑换育儿产品。妈妈100论坛,妈妈开心,宝宝笑!
为了规范妈妈100论坛秩序,特制定如下版规,让论坛能够真正让版友们有序沟通与交流。
一、总则
1、互相尊重,遵守互联网络道德。严禁恶意攻击,漫骂;
2、对于任何人做出对论坛不利的行为,论坛将保留追究的权利;
3、对于用户的ID、签名,不得涉及任何非法、暴力、色情字眼,一经发现,严格处理;
4、发布违规帖子,直接删除并永久禁言处理。
5、发布垃圾帖、灌水贴,首次直接删除,警告无效后,处罚升级。
二、什么是违规帖?
1、发布有病毒的连接。
2、发布非法、**、恶心、色情、宗教、迷信等不适合论坛的内容的帖子。
3、发布不经过论坛同意的非官方商业行为。
4、发布任何盈利及非盈利性广告(含软文广告)。
5、发布任何非法、攻击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。
6、恶意攻击本论坛的言论。
7、版友的所有发帖和回复中,不得带有外网链接(特殊情况除外)。
8、管理员、超版、版主、版主助理删除帖子后,仍重复发三次以上者,论坛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停止该帐号的使用。
三、如何发帖?
1、字号:选择3或4号,方便版友阅读。
2、内容:
(1)内容健康为基础,鼓励“原创”。
(2)发帖也可为有实用价值或分享意义的转载帖。。
(3)不得发布违规帖。
(4)不得发5句话以下的、毫无价值帖。
(3)、(4)项一旦违反,做删除处理,并视程度做扣豆、禁言、禁IP处理。
3、发帖数量:
(1)鼓励原创,数量不限。
(2)转帖,每个ID在每个版块中日转帖量不得超过3帖,每日总转载量不得超过10贴。如果超量,将根据帖子价值,删除最近发布的超量部分。
经常重复转帖、转帖超量,屡次沟通无果者,可由管理员进行禁言。
4、发帖位置:帖子必须发布在内容相符合的版块。否则做移帖、扣豆处理。
四、如何回帖?
1、回帖内容不得为违规帖内容。
2、回帖需针对主题帖内容进行回复,否则删帖。
3、回帖不得为无意义内容,如:表情符、符号、顶、沙发、留名、关注、路过等,否则删帖。
4、在3分钟内,回帖总数超过20帖,判定违规(活动除外)。版主可报告管理员,做批量删帖处理;如反复再犯,可禁言、禁IP。
5、在10分钟内,对1个月前的旧帖进行回复,回帖数超过5帖,判定违规。超量回帖部分,做批量删除。
五、精华帖评定标准
1、精华文字帖:
(1)精华原创帖:
a.最好为本站原创首发。
b.要求内容中心思想明确,文笔流畅,逻辑清晰,格式、标点正确,无错别字及不文明用语,布局美观。如有图片,图片和文字需相辅相成,搭配得当。
c.发布2天时间内,必须有20个以上和主题相关有意义的回复和50人次以上点击率。
d.原创长篇小说只发一个主题并只加一次精华,继发章节以跟帖形式在主题发完,便于观赏。
(2)精华转载帖:
a.完整、深刻、全面、创新、有思想内涵、有实用价值、有指导意义、有代表意义、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的帖子。
b.发布2天时间内,必须有50个以上和主题相关的有意义回复和200人次以上点击率。
2、精华图片帖:
a.最好为本站原创首发;
b.精华图片要求内容健康,画质较好,画面清晰,文字精美,尺寸适当,需与主题紧紧相扣、一目了然、艺术性、知识性强。
c.个人原创图组,每组图量不少于3张 ,带说明将给予加精,极为经典的单图也可列入精华;
d.发布2天时间内,回帖也要求20个以上和主题相关的有意义回复和五十人次以上点击率。
六、原创帖保护条例
1、原创帖一律在标题加注【原创】字样
2、“假原创”或者“原创赝品”一经发现,将进行严厉的查处(处罚标准
http://bbs.mama100.com/thread-67011-1-2.html)
3、打假制度
(1)版主打假
版主一旦发现“假原创”或“原创赝品”,在第一时间视频截图留取证据。对该文进行删除操作,删除操作同时,站内短信方式通知发帖人。
(2)群众举报
版友们如果发现“假原创”或“原创赝品”,可向版主举报,举报100条后,给予妈妈100助理称号及颁发一枚热心妈妈奖章。
七、垃圾帖VS灌水贴 一概删除
1、垃圾帖
(1)多个版块同一内容重复帖。
(2)标题不明,不知所以然的主题。
(3)同一版面内容重复的文章。
(4)空帖、试发帖。
(5)发在文字版面与主题无关的配图。
2、灌水贴
(1)只有标点、符号、表情、纯引用 的纯灌水。
(2)发表:沙发、留名、关注、路过等无意义的帖子。
(3)多个主题同一回复内容。
(4)与主贴内容无关、跟贴聊天的回贴。
(5)各区可视具体情况界定灌水行为。
注:1、本版规最终解释权,归妈妈100网所有。
2、本版规自2008年11月30日颁布起,七日内进行试运行,试运行阶段,可跟贴表达意见。
3、本版规自2008年12月7日定版运行,所有争议以本版规为准。
4、如出现新的情况,总版规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,发布修订版。